*ST龙宇或面临强制退市风险,可能还因信披问题遭股民维权
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9月3日,*ST龙宇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经审计暨公司股票可能触及停牌和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编号:沪证监决〔2024〕17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因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各期财务报表普遍具有广泛性影响,并导致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由盈利转为亏损的盈亏性质改变,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需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目前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出具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存在被认定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的可能。
*ST龙宇称公司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全力推进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的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以尽快完成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避免发生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被实施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4月29日,*ST龙宇发布收到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决定书显示,2023年8月,上海证监局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ST龙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723959H)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ST龙宇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ST龙宇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龙宇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盘时仍持有*ST龙宇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龙宇参与招投标项目1821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条。
本文 狮子狗个人网站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m.9377news.com/post/5638.html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