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将土狗移出禁养危险犬名录 征求意见中
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近日发布了《关于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针对一般管理区和严格管理区的犬只管理提出新规定。根据征求意见稿,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
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如下:比特斗牛梗犬、斯塔福梗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狗犬、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犬、中亚牧羊犬、俄罗斯高加索犬、西藏獒犬、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法国波尔多獒犬、牛头獒犬、罗威纳犬、杜宾犬、英国马士提夫犬、德国拳师犬、秋田犬、比利时牧羊犬、荷兰牧羊犬、德国牧羊犬、法国狼犬、捷克猎狼犬、川东犬(重庆犬)、佛兰德斯牡牛犬、牛头梗、纽芬兰犬、爱尔兰猎狼犬、阿富汗猎犬、威玛猎犬、比利时马林诺斯犬、苏俄牧羊犬、安纳托利亚牧羊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大丹犬。此外,体高超过71厘米的犬只及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也在禁养之列。
《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09年7月1日实施,并在2015年进行了修正。广州此前已多次发布有关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这些通告的有效期通常为五年。现行的《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自2020年1月发布,其中中华田园犬(土狗)被列入禁养名录。而此次征求意见稿显示,中华田园犬(土狗)已被取消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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