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或还因信披问题遭股民维权

admin 阅读:117 2024-09-01 18:09:17 评论:0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4年8月29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杉杉股份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含已退休或即将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44.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54亿股减少至22.53亿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至22.53亿元。

杉杉股份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有天眼风险信息24049条,开庭公告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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