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股份新增诉讼仲裁9926.37万元,已被罚律师征集股民索赔

admin 阅读:151 2024-09-01 15:08:15 评论:0

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8月29日,正平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近期,公司对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整理归纳,并再次对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梳理,本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共计43起,涉案金额约9926.3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2%。

正平股份称上述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共计7起,涉案金额约1799.51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36起,其中:尚未开庭2起,涉案金额190.19万元;已开庭尚未判决的2起,涉案金额189.14万元;正在调解的3起,涉案金额2189.67万元;一审已判决提起上诉的1起,涉及的应付款项约11.15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0.11万元;已判决(已调解、已和解、已裁决)正在执行的共计28起,初步统计涉及的应付款项约5199.63万元,涉及的相关费用约346.97万元,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正平股份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一、对正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金生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金生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任发伟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五、对王黎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六、对先巴吉、李长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正平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正平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94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7条,专利信息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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